山西太原交警大队制定亮见现场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

发布时间:2019-01-29 16:50:03浏览量:


近日,山西太原某交警大队采购了一批亮见DSJ-L9现场执法记录仪,且大队领导要求民警上路执勤执法、处理交通事故、违法处理时,必须佩戴、使用亮见DSJ-L9现场执法记录仪,对执法过程全程进行录音、录像,客观真实地记录执勤执法工作情况及相关证据,切实做到执法记录仪“出警必携带、处警必使用”。同时,要求每一名民警将录制的视频,上传至固定的文件夹加以汇总,并刻制相应的光盘存档。

 

亮见研发的这一款亮见DSJ-L9现场执法记录仪蕴含多项视音频处理技术,功能全面,性能可靠,可广泛用于公、检、法、司、武警、工商、税务等执法部门。执法者在执法现场使用该设备可适时记录现场情况,收集证据,规范现场执法行为,再现现场画面,保证执法准确性,公正性。


亮见DSJ-L9现场执法记录仪具备专业摄像能力,视音频同时摄录,支持多倍数字变焦,可放大细节拍摄。搭配工业级CMOS感光元件,影像效果更出众,色彩更加绚丽真实。在拍摄时可将正在摄录的视频一键标记为重点文件,在紧急情况下,可一键开启警报闪光灯,还可进行单独录音,双麦克降噪功能,使录音更清晰。具备本机回放功能,可在LCD显示屏上回放和浏览所有拍摄文件。支持循环摄像,当内存已满时,系统自动删除前段的视频,继续录制。

 

为切实杜绝民警在执勤执法过程中不佩戴、不使用执法记录仪和不认真摄录现象,大队结合实际,简化流程,制定了《大队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》,明确使用范围、内容管理、监督考核等机制。同时大队建立多级检查制度,每天开展“执勤民警互查”,定时开展“中队自查”,每周开展“大队检查”,保证记录内容与执法数据吻合,并将检查结果与民警绩效考核挂钩,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,在全体民警中形成人人会用、爱用的良好局面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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